北社诗社

 找回密码
 注册北社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北社 诗社 诗词
《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查看: 1420|回复: 14

[绝句] 致冰河兄,兼致诸同学两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7-22 20: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0:36 编辑

不见冰河心难平,一见冰河心眼明。<BR>两心相惜相逢晚,三杯意气素霓轻。<BR>瞰亡苟且满头白,对酌恍然双眼青。<BR>人事不同灵犀在,共君长笑醉愁情。
<P>三折残肱寐道根,一身肝胆两昆仑。<BR>未曾遂愿乾坤事,岂敢诳言造物恩。<BR>浓醪此时酬知己,愁情他日笑儿孙。<BR>刘伶偷得酒中趣,遁入诗书作细论。<BR></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23 00: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无律,可惜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23 10: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伶偷得酒中趣,遁入诗书作细论。</P>
<>瀟灑 :)<BR></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23 13: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0:36 编辑

<P>见心智,可慢循于格律,可得好作。</P>
<P>问好了!</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7-23 13: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0:36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霍山梦鹤</I>在2005-7-23 0:28:47的发言:</B><BR>有意无律,可惜之。</DIV>
<P>
<P>破律是有意为之。以古体起,以律体收,这是黄鹤楼诗体之法,而起句是取法于黄坚庭的一首古体诗。</P>
<P>与彼此神交已久者初会之际,岂可以格律束心性?所以开篇破律方显本色!</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23 14: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0:36 编辑

<STRONG>和谁与轻狂兄<BR>惟有风格赠与卿,<BR>新诗梦碎不堪呤。<BR>人生恰是风花月,<BR>韵律犹如海角晴。<BR>承得两三知己意,<BR>解来五四精气明。<BR>灵犀若在可通径,<BR>比翼双飞自在鸣。</STRO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7-23 14: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0:36 编辑

<P>谢阿兄美意!问好!愿君来日世途通坦!</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23 15: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灵犀若在可通径,<BR>比翼双飞自在鸣。</STRONG></P>
<><STRONG>紅塵自己覆風塵啊</STRONG></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7-23 19: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0:36 编辑

阿兄安好。和诗已经发在论坛。笑纳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23 20: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0:36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谁予轻狂</I>在2005-7-23 13:29:40的发言:</B><BR><BR>
<P>
<P>破律是有意为之。以古体起,以律体收,这是黄鹤楼诗体之法,而起句是取法于黄坚庭的一首古体诗。</P>
<P>与彼此神交已久者初会之际,岂可以格律束心性?所以开篇破律方显本色!</P></DIV>
<br>嘿嘿,拗律诗要句妙,那才显本色呢.兄之本色是故弄虚玄罢了.[em01][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北社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社诗社 ( 粤ICP备13049926号 )

GMT+8, 2024-11-28 10:44 , Processed in 0.03509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