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社诗社

 找回密码
 注册北社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北社 诗社 诗词
《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查看: 1430|回复: 13

[绝句] 西江月·北社访谈录三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5-25 17: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02 编辑


<P ><B>西江月·北社访谈录三答</B></P>难了尘缘飞絮,却随芳草天涯。坦然相对叶和花,放在心中牵挂。    情到浓时忘我,爱需培育为她(他)。最高形式是成家,一片温馨无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25 17: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02 编辑

信手拈来,真情自然流露,一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5-25 17: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02 编辑

惟愿意尔等都能这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25 17: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到浓时忘我,爱需培育为她(他)。最高形式是成家,一片温馨无价</P>
<>成家,这个问题是个问题</P>[em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25 18: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02 编辑

这个自然见情,好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25 20: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情流露。
<TABLE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 height="85%" width="95%"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9pt; LINE-HEIGHT: 12pt" vAlign=top width=* height="100%"> 改动一下如何?“ 情到浓时忘我,爱需培育成家。最高境界是为她(他)。一片温馨无价。”</TD></TR>
<TR>
<TD></TD></TR></TABL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25 22: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02 编辑

<P>好词</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26 08: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02 编辑

偶希望他做到这般[e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5-26 12: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02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梅庐</I>在2005-5-25 17:37:50的发言:</B><BR>
<P>情到浓时忘我,爱需培育为她(他)。最高形式是成家,一片温馨无价</P>
<P>成家,这个问题是个问题</P>[em05]</DIV>
<P>我认为成家是男女之爱的最高表现形式,也是爱情的最后归宿。不能成家的情爱是不完整的,也是滋生许多不规范行为的土壤。</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26 12: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02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清风斋主人</I>在2005-5-25 17:20:57的发言:</B><BR>信手拈来,真情自然流露,一读:))</DIV>
<P>
<P>楼主心意甚佳!!</P>
<P>吾辈学习之榜样······</P>
<P>好词。问候···</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北社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社诗社 ( 粤ICP备13049926号 )

GMT+8, 2024-11-28 14:51 , Processed in 0.02730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