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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而为斋主

[律诗] 壬辰菊月十八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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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8 11: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菡 发表于 2012-11-18 11:12
先生和霍山兄时常叫我搞不清呢,问好了

无为而为,人生两个境界!相辅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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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15: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12-11-18 11:09
知音难觅,红颜知己就更难得了。就像此位,大约能算半个也。

而為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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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9 15: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庐 发表于 2012-11-18 15:51
而為兄:)

这里不涉财、无关色,只是喝茶聊天回首往事,所以为半个也——她不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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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5: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12-11-19 15:31
这里不涉财、无关色,只是喝茶聊天回首往事,所以为半个也——她不写诗。

正是此意,若能寫詩,堪為完整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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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0 07: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庐 发表于 2012-11-19 15:32
正是此意,若能寫詩,堪為完整知己

因之稼轩有“知我者,二三子”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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