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社诗社

 找回密码
 注册北社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北社 诗社 诗词
《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查看: 570|回复: 2

[绝句] 【分水岭系列其二】有感于张桂芳讲话/七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26 15: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34 编辑

【分水岭系列其二】有感于张桂芳讲话/七律
整治交通手绝伦,连篇讲话出金银。
法规用足为己用,私欲逼天还逼人。
虚设栏杆何独此,强遮耳目只惟亲。
等闲莫入红灯内,干脆关门不比邻。
注明:张桂芳在讲话中建议,“最好罚他一个月三分之一的工资,这样就没有敢再违章了。”他表示,对拒不交罚款的,强制观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片;对既不交罚款也不愿观看警示电视的,由民警检查其有效身份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一律将其违法情况如实抄告工作单位;对拒不交纳罚款、拒不接受教育、拒不出示有效证件,并采取恶意漫骂、推搡、踢打等手段阻挠民警执行公务的,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广州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建议行人违章罚月工资1/3。“要善于在最大程度上用足用好现有法律”,张桂芳强调,如果一种手段效果不理想,就使用另一种手段;如果道路交通安全法不适用,就从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找条款;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还不行,就从民法、刑法上找依据;能合并使用的手段就合并使用,争取最大的整治效果。公安交警部门还将捕捉交通违法行为现象并拍成录像,安排新闻媒体适时曝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6 20: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34 编辑

素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6 21: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35 编辑

炒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北社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社诗社 ( 粤ICP备13049926号 )

GMT+8, 2024-11-25 20:39 , Processed in 0.02456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