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社诗社

 找回密码
 注册北社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北社 诗社 诗词
《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查看: 764|回复: 4

答毓秀先生二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4-16 15: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毓秀先生二首</P>
<>清水朦胧不见长,楼高阻燕断家乡。
英雄莫问谁知己,铭尔功夫百味尝。</P>
<>笑我山东妄圣贤,江湖流落近三年。
鹏城幸而逢金玉,经济文章志满园!</P>
<>乙酉年二月初十  05、3、19中午</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4-16 16: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品好诗,祝梅庐君事业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4-16 16: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二首原玉在公寓,暂时不贴了  :)</P><>味在茶中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4-16 21: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0:00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毓秀</I>在2005-4-16 16:23:34的发言:</B>
再品好诗,祝梅庐君事业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DIV>
:)同祝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4-16 21: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激不尽。通话在记忆中。社区有劳了,梅庐有愧[e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北社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社诗社 ( 粤ICP备13049926号 )

GMT+8, 2024-11-28 16:46 , Processed in 0.02482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