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社诗社

 找回密码
 注册北社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北社 诗社 诗词
《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查看: 1575|回复: 10

[绝句] [原创]赏雨有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8-7 15: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2:07 编辑

<P><FONT face=隶书 color=#1a42e6 size=6>乌风卷地走沙尘,阴云怒接天地混。<BR> 列缺霹雳撕石玉,暴雨狂倾泣鬼神。<BR> 一时云开风戏雾,满天光照月逐人。<BR> 何为匆匆又碌碌?闲坐但嗅花身沉。</FONT><BR></P>
<P>                    <FONT color=#f73809>不刻求格律,但求情真意适足矣。</FONT></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7 15: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中青的石竹君?好久不見呢。開始創作古體詩?可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8-7 22: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2:07 编辑

<P>拙辈晚生,拜请诸位前贤,提携指点,不吝赐教。进益之情,深感于心,实不敢忘!</P>
<P>拜请!拜请!</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7 23: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2:07 编辑

<P><FONT color=#f73809>不刻求格律,但求情真意适足矣。</FONT></P>
<P>呵呵,这句话或许使人不好说什么呢!因为古体诗词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格律啊!</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8 11: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2:07 编辑

<P>气势与意境皆到,格律与文辞欠调!问好!非常欢迎石竹君光临北社!上茶:</P>[em27][em38][em38][em3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8-8 14: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2:07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虔青草</I>在2006-8-7 23:37:53的发言:</B><BR>
<P><FONT color=#f73809>不刻求格律,但求情真意适足矣。</FONT></P>
<P>呵呵,这句话或许使人不好说什么呢!因为古体诗词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格律啊!</P></DIV>
<P>果真是这样,对不起了。愿您能不计此嫌,批评不讳。拙才晚生,不胜感激!
<P>有个问题请教,我们做诗,所谓押韵,此“韵”指平水一百零六韵否?若如此,今人何必定要着古韵?</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8-8 14: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2:07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谢九天</I>在2006-8-8 11:42:46的发言:</B><BR>
<P>气势与意境皆到,格律与文辞欠调!问好!非常欢迎石竹君光临北社!上茶:</P>[em27][em38][em38][em38]</DIV>
<P>谢谢您的批评与支持。
<P>律诗格律不符我是明白的。只不明白“文辞欠调”怎么理解,能否略细细地讲解一下?举个例子?
<P>先行谢过!</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8 15: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2:07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石竹</I>在2006-8-8 14:51:02的发言:</B><BR><BR>
<P>谢谢您的批评与支持。<BR>
<P>律诗格律不符我是明白的。只不明白“文辞欠调”怎么理解,能否略细细地讲解一下?举个例子?<BR>
<P>先行谢过!</P></DIV>
<p>君误解了!这里所言是指文辞缺乏格律的调和!这就像我们唱歌一样,如果你唱的非常好,如果没有后台背景音乐的相调,其韵色及艺术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一样!格律是将艺术推向完善的一个很必要的条件!通过你的诗,深感其意境的美妙!然律的不达,使其失色不少!只在交流,妄言了![em10][em10][e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8 15: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2:07 编辑

这首诗以气势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8 16: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2:07 编辑

呵呵,拜读欢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北社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社诗社 ( 粤ICP备13049926号 )

GMT+8, 2024-11-27 04:39 , Processed in 0.02584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