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3:00 编辑
< > 明知出律而不改,我也经常如此,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说真的,有时真正修改了,反而确实达不到出律了的效果也是有的。</P>
< > 一点粗浅看法:“天安门里鬼妖多”,此句太露且过了,我以为还是含蓄隐晦一点好。 <O ></O ></P>
< > 长悲有怒地难罗 此句中的“罗”,我的理解,应该有“装载、容纳”的意义,用的是“罗”什么义项?我查了字典,感觉只有这一个比较接近些:“搜集,招致,包括:~捕。~致(招请人才)。网~。包~。~织罪名(虚构罪名,陷害无辜)。”但也感觉不是很恰切呢。不知先生用的是哪义项哦。</P>
< ><O > 又来多事了,不好意思哈!</O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6 21:31: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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