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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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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而为斋主

[绝句] 和梅庐示中国北社诸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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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08: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FONT size=2>北社将营造这样的气氛,诸友共勉……</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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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8 08: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山佳</I>在2005-1-13 11:54:43的发言:</B>
争鸣探讨原非错,爱好相投自可亲。
存异求同能进步,老枝新叶励骚人!——喜读  本人受益非浅</DIV>
<>大家共同提高才是最终目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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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12: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争论中也取决于人品性情,所以要把好社员的关啊。人品为上,诗可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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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0 09: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万岁!!! ——用儒家语,即为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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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09: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北社方家似近邻,论坛网上赋诗文。</P><>有为织锦名骚客,无愧吟歌成雅君。</P><>执艺从文多造化,明规中矩是兄亲。</P><>老残只恐身手拙,余志难圆励后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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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 13: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毓秀</I>在2005-1-21 9:01:59的发言:</B>

<>北社方家似近邻,论坛网上赋诗文。</P>
<>有为织锦名骚客,无愧吟歌成雅君。</P>
<>执艺从文多造化,明规中矩是兄亲。</P>
<>老残只恐身手拙,余志难圆励后人。</P></DIV>
<>北社以诗会友,但吟无妨,不必自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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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13: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虚拟千家尽友邻,几处有缘复一文。
鬼使神差未尽信,冥冥注定识使君。
豁出此身未足惜,他日犹记曾相亲。
深深淡淡兰亭义,千古只为不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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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4 16: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子可把唱和诗一一作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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