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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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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句] 请辞古风悠扬版块版主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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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20: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29 编辑

<P>依稀记得我来北社注册大约在冬季。好像是第89位注册者。</P>
<P>刚开始常常只有十几个人在线,我那时也算是常客。</P>
<P>从六月一号做版主,已经很久了,开始人气最差的时候也算尽职尽责。论坛在梅庐石心兄弟和一帮铁杆诗友的扶持下日渐繁盛,真是可喜可贺。</P>
<P>直至八月去深圳,初在长途汽车站见梅庐,宴聚新城,后有去邹叔家打扰,劳众位多时,自感心中总有愧疚。好在诗者自非情薄,以言传意即可。</P>
<P>现在北社早已经壮大,正是自己下马的好时机。而且现在自己常常感觉力不从心,敷衍了事,还是在一旁摇旗助威的好,自己的名字摆在上面,总觉得不好。</P>
<P>故请众社长、理事批准俺这请求。</P>
<P>先一一谢过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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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20: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29 编辑

无剑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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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20: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29 编辑

请你留下来无剑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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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20: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29 编辑

想做董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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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21: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29 编辑

<P>先生只是有些累了吧,你继续坐镇,我们都会很安心呢,辛苦了,喝杯茶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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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22: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29 编辑

无剑别走哦。不必一定要辞掉斑竹,可以先处理完自己的事,继续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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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23: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29 编辑

无语。[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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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7 08: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29 编辑

<P>理解万岁,如真想歇一下,建议荣誉版主.</P>
<P>问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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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7 10: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29 编辑

我钟情北社最早得益于无剑版主的热情,无剑弗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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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7 10: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29 编辑

无剑兄弟啊!累了就歇歇吧!跟辞不辞掉版主关系不大啊!还是继续挂着吧!但不要把它当做一种压力,随意些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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