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庐 发表于 2005-1-11 08:30:28

示中国北社诸友

<P>示中国北社诸友</P>
<P>小住梅庐待友邻,繁花吐尽蕴人文。多情将与归人性,薄醉吟哦留使君。
世故红尘谁不惜,声名造化尔先亲。东西南北兰亭义,莫用千金掷后人!</P>
<P>甲申年腊月朔日</P>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5-1-11 08:33:42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04 编辑

<P>不错,唯此联欠工,宜再作。</P><P>多情将与归人性,薄醉吟哦留使君。
</P>

梅庐 发表于 2005-1-11 08:36:08

<P>不工整嘛?</P><P>多-情-将与-归-人性,薄-醉-吟哦-留-使君。</P>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5-1-11 08:44:57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04 编辑

将与对吟哦似有可酌处。

梅庐 发表于 2005-1-11 08:53:39

<P>我只按词性了,斋主更求工也!请指教……</P><P>对了,有时间去“理事委员会”参与各项讨论</P>

白衣卿相 发表于 2005-1-11 11:55:10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04 编辑

词中多见情谊,尤其最后结句,别出心绪。

梅庐 发表于 2005-1-11 12:17:39

虽然如此,中国北社也需要大家赞助哈,只不过不能拜金主义啊

西江月 发表于 2005-1-11 12:35:36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5:04 编辑

<P>此一律情怀的确好,斋主所求细致,大体亦可。</P><P>不可拜金,单也不可不用金,大道和手段而已。:-)</P>

梅庐 发表于 2005-1-11 12:38:27

昨晚用手机写就,逐个发给了我拥有手机号码的社员,包括不长来上网和不上网的,想念他们。当然,咱们的网络天天见的,也是种情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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