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社细则草案
一、申请范围
1、网络中,只接受中国北社论坛会员申请。
2、非网络,只接受书面申请。
二、申请条件
1、在中国北社论坛使用一个固定ID并且ID必须为汉字。非网络申请人当确定惯用名号。
2、基本通晓格律,允许使用新韵,但古韵、新韵不能混用。
3、诗品与人品的统一。
4、尊重并遵守其它各项诗社章程。
三、申请步骤
1、
(a)网络中,在中国北社论坛发表原创作品6首,并附录个人简介以及诗词学观念。其后,方可在中国北社事务中心填写入社申请。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请。
(b)非网络,书面邮寄原创作品6首,并附录个人简介以及诗词学观念。
2、
(a)网络中,根据社员的意见给予申请人理事会评判。通过初步审核的,将批准申请人为中国北社准社员,考察期为一个月。中国北社准社员享有社员的部分权限,可以访问【中国北社社员风采】版面。考察期,将对申请人的诗词基本理论知识、诗品、人品以及对北社的积极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北社理事会有权提前结束考察期。满一个月不能达到要求者,考察将顺延。
(b)非网络,社长将与理事会成员商讨作出评判。
3、
(a)网络中,北社理事会当根据准社员在中国北社论坛的发帖、参与的讨论,在对其人品、诗品以及诗词知识方面的评估结果上,作出恰当的评判。符合北社发展方向的,将予通过申请成为中国北社正式社员。
(b)非网络,社长将与理事会成员商讨作出评判。
四、关于举荐
1、
(a)网络中,特殊情况,由一位理事会成员举荐,十名以上北社社员附议,可以破格直接批准为社员。其它步骤同第三款第三条所述。
(b)非网络,理事会成员可举荐社会人士入社,其入社结果当有理事会讨论决议,社长批准方可。
2、凡不懂格律,或虽然懂得格律,但写的作品缺乏诗意,甚至不能称为诗歌的,请慎重推荐。
梅庐、石心木人
二00五年九月九日
注:以上细则修订、解释权由诗社理事会所有。2005年9月草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