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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百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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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14: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古代婚姻有许多有趣的别称为今天的人们所鲜知,其含义和今天也有不小区别,值得慢慢道来。
首先,中国古时把“婚”称作“昏”,这是因为古人成婚是在黄昏时分。据《白虎通嫁娶》:“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古人为何在黄换时成婚,据说来源于古代的掠夺婚。氏族社会末期,部落战争频繁,妇女往往成为被掠夺的对象。另外,在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过渡中,女子往往不愿打破“从妻居”的婚俗,于是男子便强行劫婚,而劫婚的最好时间是在黄昏时分:暮色苍茫比较隐蔽,容易下手。进入父系社会,女子从夫居,但人们仍沿袭其旧俗于黄昏时分成婚——如今改朝换代既久,北方婚礼大多在上午12点以前,但南方照例可以晚上举行婚宴的。
“婚姻”在古代所包括的意义也和今天有区别,古人称妻为“婚”、称夫为“姻”。如《诗小雅我行其野》:“不思旧姻,求尔新特。”(特,丈夫)。此诗写一个贫苦男子入赘在岳母家,妻子嫌贫爱富,想把他逐出家门另嫁他人(基本上是“思想解放”的先驱了),男子于是忿忿不平。马端辰《毛诗传笺通释》注曰:“姻,谓夫也。”高亨先生《诗经今注》释曰:“古语妻称夫为姻,夫称妻为婚。”《诗邶风谷风》:“宴尔新昏,如兄如弟”。写女主人公回忆新婚时夫妻的情深意笃。因古代称妻为“婚”,故诗中女主人公自谓之“新昏”。
婚姻在古代还有另一种意义,指亲家。《尔雅释亲》:“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婿之父母,妇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史记礠羽本纪》:“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可见至汉代,这种婚姻称谓仍是很普遍的。
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婚姻的“婚”与黄昏的“昏”已毫无联系(据说与“发昏”的“昏”联系上了),婚姻二字的内涵也不像过去那样泾渭分名,而是以夫妻间的权力、义务和双方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为内容。但是,源远流长的中国婚姻文化作为一笔悠久而丰厚的遗产,是不可能一下子就被割断的。中国婚姻中林林总总、五光十色的特殊称谓和其间独特的民族习惯,不仅具有保存价值,而且颇值得认真探讨。通过婚姻类别称的综述和考释,我们不难从中窥见中国传统婚姻婚俗的变迁并发掘其间的民俗价值。

从女子的择婿到成婚,别称颇有不少。
在古代,女子未出嫁的称为“待年”、“待字”。“待年”指女子待年长而嫁,是已经定婚者。《后汉书蜠后纪下献穆曹皇后》:“操进三女宪、节、华为夫人,……小者待年于国。”李贤注:“留住于国,以待年长。”意思是年龄小的先留住闺阁,等待年龄稍大些再成婚。以后就把女子已订婚尚未出嫁者称为“待年”。“待字”指女子尚未订婚者。《礼记曲礼上》:“女子许嫁笄而字。”(“笄音”jī,指女子束发用的簪子)谓女子成年许嫁才命“字”,字即表字。“待字”,指待定婚之意。《礼记蔠则》:“女子十有五而笄”,郑玄注:“谓应年许嫁者,女子许嫁,笄而字之;未许嫁,二十则笄。”——估计当时的发型是婚否的标志,不像现在,年过半百照留披肩发。
姑娘一旦长大成人,父母就要开始为她“择婿”,于是需要媒人来扯线。我国自西周以来,男女婚事基本上是通过媒人来缔结的。对媒人最古老的称呼是“媒”。《诗欠风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不是我故意拖婚期,你没有找到好媒人)。由“媒”字引申出另一称呼“媒妁”即媒人,如同今天的介绍人。“媒妁”意为谋合、斟酌。“媒”古代作谋解,“妁”既有谋义又有酌义,“媒妁”就是从中谋合、斟酌,促成姻缘。正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有私媒、官媒两种。官媒中又有职业媒人与临时作媒两种。官媒是由地方官府设置的,据历史记载周代就设有“媒氏”官职,“以掌万民之判”——当时最早的婚介所。唐代以前“媒妁之言”仅是礼制上的要求,唐代将其移入法律条文之中给以明确规定。据《唐律户婚》载:“为婚之法,必有行媒。”明、清两代对于定婚不仅承认婚书有效,也承认私约有效,这样有时就排除了媒人在婚姻中的作用。
“媒妁”又谓之“蹇修”。蹇修为传说中伏羲氏之臣,古贤者。屈原《离骚》:“解佩瓖以结言兮,吾令蹇修以为理。”意为我解下佩带的玉玦让蹇修去拜见宓妃,陈说我的爱慕之情。王逸注曰:“蹇修之玉,以结言语,使古贤蹇修而为媒理也。”后人因此称媒妁为“蹇修”。晋人郭璞《游仙诗》之二曰:“灵妃顾我笑,粲然启玉齿,蹇修时不存,要之将谁使?”——要结识灵妃将派谁去呢?
媒人又谓之“月老”、“红娘”,这与今天的称谓是一样的。提到红娘,人们会即刻想到《西厢记》里那个活泼可爱、颇有心计的小丫鬟,赖于她的周旋,莺莺和张生才终成眷属。“月老”又称“月下老人”,是神话传说中掌管婚姻之神。此典出自唐李复言《续玄怪录騠婛靚》。大意是有个叫韦固的书生夜经宋城,遇一老人衣囊而坐,向月检书,韦固问所检何书?答曰:天下之婚牍。又问囊中赤绳何用,答曰:以系夫妻之足,虽仇家异域,此绳一系终不可避——有点类似故希腊神话里的“先知”。后人就常用“月老”代称媒人。如明代张四维《双烈记ㄠ婜》:“岂不闻月下老人之事乎?千里姻缘着线牵。”《红楼梦》五十七回薛姨妈对林黛玉说:“若是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拴的,再不能到一处。”
古代还有专门掌管婚姻的官,称为“媒氏”或“媒官”。据《周礼地官鈠氏》:“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可见远在周代,官府就设置了这种官媒。曹植《美女篇》:“媒氏何所营,玉帛不时安。”意思是媒人在做什么呢?为什么不及时用玉帛来聘娶美女呢?“媒官”一称也有掌故。据《礼月令》:“以太牢祠于高禖”。其注曰:“高辛氏之出,玄鸟遗卵,娀简吞之而生契,后王以为媒官,嘉祥而立其祠焉。”太牢指盛牲畜的大食器,古代天子祭祀时用牛、羊等也谓之太牢。祠,同祀。高禖的高同郊。“娀”(今音“松”song)古音mēí,指媒神。“以太牢祠于高禖”,意为天子到郊外祭祀媒神,请求赐子。高辛氏,帝喾(ku音“库”),传说中上古帝王。简,又名简狄,帝喾之妃。契,帝喾之子,商始祖。玄鸟指燕。从这段传说中可以看出我们商丘人的商始祖是母亲吞燕卵而生。于是,“玄鸟”便成了“媒官”。古人认为玄鸟是吉祥之神。据史书记载,每至仲春之月玄鸟至,这时天子就到郊外去进行隆重的祭祀,祈祷上苍赐子赐福,以后官府中就设置此官,以掌天下婚娶之事。《三国志吴薛综传》:“为设媒官,始知聘娶。”
古时媒人还有许多有趣的称谓。首先,以“冰”字作首派生出:一曰“冰月”,二曰“冰斧”,三曰“冰台”,四曰“冰人”,五曰“冰媒”。据《晋书∠传》:“孝廉令孤策梦立冰上,与冰下人语。曰:‘冰上为阳,冰下为阴,阴阳事也。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婚姻事也。君当为人作媒,冰泮而婚成。’”“士如归妻,迨冰未泮”,语出《诗邶风匏有苦叶》,意为男子入赘到女家,要趁着冰未解冻。古代男女结婚一般在冰解之前。士,男子通称。归妻,娶妻。男子入赘到女家曰“归妻”。泮,音pàn,冰融解。“冰人”又称“冰上人”。据清和邦额《夜谭随录餠醙》:“有女香云,老身之甥也,淑姿丽质,郎已目睹,无更赘词,古姊(人名)浼老身作冰上人,欲赘郎为半子。”浼(měí音每),意为求。“冰月”一说,据明单本《焦帕纪寻春》:“胡公有女,名曰弱妹,天姿俊雅,性质聪明,貌堪闭月羞花,巧擅描鸾刺凤。小生欲缔秦晋之盟,奈无冰月之便,故此逡巡,未逐所愿。”“冰月”又称“冰人月老”。明谢谠《四喜记忆双亲》:“这一曲《鹧鸪儿》就是我孩儿的冰人月老。”
“冰台”,也指媒人,由上述称谓衍生出来。古代常用“台”字表示对人的尊称。小说《歧路灯》第二十八回:“春宇道:‘信儿是要传的,叫他先作准备,这里再央冰台定期。’”另外古代还称媒人为“伐柯人”,称做媒为“作伐”、“作冰”。如《诗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毛传:“柯,斧柄也。”《礼记中庸》:“执柯以伐柯。”以后就称替人作媒为“执柯”、“作伐”或“伐柯”,称媒人为“伐柯人”。吴自牧《梦粱录嫁娶》说:“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贴。”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奴愿为作伐,成其配偶。”“作冰”也是做媒之意,如《聊斋志异鬠十四娘》:“我为汝作冰,有何舛谬?”
媒人平时被人们尊称为“大媒”、“媒主”、“媒介”、“媒保”、“媒伯”、“媒娉”或“行媒”。娉也作聘,男方请媒人向女方求婚谓之娉。行媒既可指说合婚姻,也可指媒人,如《礼记曲礼上》:“男女非有行媒。不知姓名。”孔颖达注解说:“先须媒氏传婚姻之意,后乃知姓名。”可见行媒也指媒氏、媒人。古时对媒人还有许多专称,如“媒婆”、“媒人婆”、“媒姥”、“媒妇”、“媒缊”、“媒妪”。另外媒人还被称为“撮合山”。如《京本通俗小说缠熉—窟鬼》:“原来那婆子是个撮合山,专靠做媒为生。”媒人有时还被称为“落花媒人”,指男女婚姻关系已经确定或将要确定时自愿充当或被请来充当媒人,如关汉卿杂剧《望江亭》第三折:“李稍,我央及你替我做个落花媒人。”
媒人也有贬称,如叫做“拉皮条的”。“拉皮条”本指撮合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当有人对媒人不满意时便蔑称之为“拉皮条的”。
从媒人的雅称、尊称、通称、俗称以及贬称中,不难窥见媒人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以及人们对婚姻的态度。

被媒妁绍介是“被动语态”,择婿就是“主动语态”了。《红楼梦》诗曰:“择膏梁,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亦道出择婿的要紧。
古时择婿有几个趣称。
择婿得中称“雀屏中选”。此间又有一段佳话。据《旧唐书高祖窦皇后传》:“窦毅谓长公主曰:‘此女(指窦后,李世民之母)才貌求婚者辄与两箭射之,潜约中目者许之。前后数十辈未能中,高祖后至,两发各中一目,毅大悦,遂归于我帝。”后人因称择婿得中为“雀屏中选”。
“坦腹”一称更为后人所称道。据《世说新语雅量》载:东晋时郗鉴门生求婿王导,王导让他遍观自己的子弟,门生回郗话曰:“王氏诸子弟,咸自矜持,唯一在东床坦腹卧,食胡饼,独若不闻。”哪知郗鉴却说:“此正佳!”打听一下,此人正是王羲之,遂妻以女。从这个择婿者的眼光,还可以看出王羲之不流世俗的性格。
也有出题考试的。传说清代嘉庆年间,名士许阶亭哥嫂早逝,他便把侄女收入家中抚养。他这个侄女文才出众,秀丽端庄,二十多岁还待字闺中,立志要找个才子为夫,可惜一直未遇上。后来她想出了个主意,写了一篇四十八字的奇文张贴于外墙之上,谁能断句成诗,便嫁他为妻。其文曰:“月中秋会佳期下弹琴诵古诗中不闻钟鼓便深方知星斗移少神仙归古廟中宰相运心机时到得桃源洞与仙人下盘棋。”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来到墙前,挥笔在旁边写了起来,众人看他写的是:“八月中秋会佳期,月下弹琴诵古诗。寺中不闻钟鼓便,更深方知星斗移。多少神仙归古廟,朝中宰相运心机。几时到得桃源洞,同与仙人下盘棋。”大家看了很久方才明白过来,原来这是一首藏头诗,每一句最后一个字的右一半作为下一句的开头,“顶真”而仅仅“顶”半边,真是绝妙。许家小姐得知此事连忙出来见哪个青年,一问姓名方知他叫李汝珍,于是就嫁给了他。李汝珍就是后来创作著名长篇小说《镜花缘》的作者。
关于择婿还有趣称叫“相攸”。据《诗大雅韩奕》:“为韩姞相攸,莫如韩乐。”(“姞”ji音“吉”;“攸”you音优,朱熹注:“相攸,择可嫁之所也。”)姞,姓 ,周宜王大臣蹶父之女,因嫁于韩侯故称韩姞。这句诗写蹶父为女儿择可嫁之所,结果选中了韩国。

择婿之后就是“订婚”。订婚在古代称为“文定”或“受茶”。《诗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文,指占卜的文辞。厥祥,很吉祥。这句诗写周文王迎娶殷帝之女的故事。意为卜辞断定两国联姻很吉祥,于是周文王亲到渭水之滨迎娶新娘。
“受茶”指女子纳聘礼订亲。中国古时以茶作为定婚礼物,故称“受茶”。相传在整个送聘过程中还有“三茶六礼”。男方向女方馈赠茶叶为下茶礼,女方接受聘礼称为“受茶”或“茶定”。古代订婚之所以以茶为聘礼,一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饮茶历史的国家,二是因为茶树是一种根深叶茂得经得起雨雪风霜的四季常青植物。据明代许次纾《茶疏考本》:“茶不移本,植必子生,古人结婚必以茶为礼,取其不移置之意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茶树从不移植,种下了它,它就结实累累。古人订婚必以茶作为聘礼,是取它不移置之意,同时希望婚姻像茶树那样根深叶茂,四季常青,婚后子孙满堂,家族兴旺。
订婚又称“委禽”、“纳采”。据《礼仪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贾云彦疏:“纳采,言纳者以其始相采择,恐女家不许,故言纳。”“委禽”之意是“送雁。”据《左传昭公元年》:“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即公孙黑有强行去送聘礼。
订婚又称“玉镜台”。“玉镜台”原指玉制的镜台,之所以把它作为订婚的代称,也有一段历史故事。据《世说新语假谲》记载:东晋大臣温峤死了妻子。他的堂姑刘氏家遇战乱,流离失散,只留下一个女儿,长的很美且聪慧。堂姑嘱托温峤为其找个女婿。温峤心中有娶她的意思,就回答说:“好女婿不容易找,如果跟我差不多的,怎么样?”堂姑说:“战乱中侥幸活下来的人,只求勉强过得去的人家,就满可以安慰我的晚年了,哪里敢要求跟你一样的人!”过后没几天,温峤回复堂姑说:“已经找到合适的人家了,出身门第还可以,女婿本人名声官职都不比我差。”于是送去玉镜台一面,行了交礼后,新娘用手撩开纱幛,拍手大笑道:“我就猜到是你这老奴才,果然跟我猜测的一样。”此后,“玉镜台”就成了定婚的代称。郁达夫《无题》诗之二曰:“玉镜台边笑老奴,何年归去长西湖?”北方为此举为“每人跳进花轿里”。
据此,“玉镜台”又称“温家镜”。《天雨花》第十七回:“今朝愿上‘温家镜’,愿俯赐良缘感大恩。”

订婚完毕,娘家就要开始为姑娘张罗“嫁妆”。贫家女一般只是准备些衣物用具之类,而富家女的陪嫁,除了衣物用具还有金银珠宝、田产仆人等。嫁妆在古代称为“陪奁”、“妆奁”、“资奁”等。奁原指女子梳妆用的镜匣。如《三国演义》:“(吕布)连也具办妆奁,妆拾宝马香车,令宋宪魏续一同韩胤送女前去”。嫁妆又称“陪门”、“陪嫁”、“装送”、“装遣”等。据《后汉书列女传脠鞈妻》:“汝南袁隗妻者,扶风马融之女也,融家世丰豪,装遣甚盛。”另外,嫁妆又称“结束”。“结束”现通常作“完毕”讲,但它的本意指“捆扎”,由此引申为整治行装。如宋代王朝明清《摭青杂说》:“项曰:‘彼一家人遭难,独留得余生,今我既不留为子妇,宁陪些少结束,嫁一本分人。’”
姑娘出嫁要嫁妆乃亘古不变的习俗,但在中国历史上也不乏轻物质重精神的有识之士。如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王夫之在女儿出嫁时仅给她一箱书和自己的部分手稿,然后语重心长地对女儿说:“好儿不要分庄田,好女不要盛装奁。你不要小看这些东西,它会教你做一个有骨气的人。”女儿庄重地从父亲手里接过这份装奁,愉快地告别了娘家。

嫁妆备好,下面就是择定良辰吉日准备“成婚”。女子出嫁在古代称为“于归”、“有家”、“适人”、“过门”、“出室”、“出阁”、“出适”、“出聘”等。《诗栠坔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是故女子出嫁曰“有家”。《孟子縠螁汥下》:“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朱熹注:“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适人”见于《礼仪丧服》:“子嫁反在父之室”(反,同返)。郑玄注:“凡女行于丈夫以上曰嫁,行于士庶人曰适人。”可见古代女子出嫁时的称谓是视其夫家和父家的地位而定的。《孔子家语本命》:“女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晋潘安仁《寡妇赋輠》:“少丧父母,适人而所天又殒。”(所天指丈夫)“适人”也称“出适”。范仲淹《与中舍书》:“得书,知尊侯万福,兼知九姐出适,深喜深喜。”“出阁”,本指公主出嫁,后来凡女子出嫁都称为“出阁”。
男子娶妻则称为“成家”、“有室”、“受室”。《札记曲礼》曰:“三十曰壮,有室。”郑玄注:“有室,有妻也。妻称室。”梁启超在《禁早婚议》中说:“今早婚者,其本身方且仰食于父母,一旦受室,不及数年,儿女成行,于此而不养之乎?”古代也有男子因家贫而到女家成婚的,称之为“出赘”或“入赘”,俗称“倒插门”,这一俗称一直保留至今。
另外,成婚还有“成礼”、“花烛”、“结缡”、“结发”之称。“花烛”原指画有龙凤等彩饰的大红色蜡烛,多用于婚礼中,因而借指成婚。何逊《看伏郎新婚》:“何故花烛夜,轻扇掩红妆。”“结缡”又作“结褵(音离)”、“结帨(音税)”,“缡”和“帨”皆指佩巾。“结帨”实际上指嫁女的一种仪式。据《仪礼士昏礼》:“母施衿结帨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在此宫事指家务。这句话是说母亲帮女儿穿好嫁衣,系好佩巾,然后告戒女儿至夫家要孝敬公婆,尽力于家务。《后汉书氠援传》:“施衿结缡,申父母之诫。”“结发”指结婚之夜,男左女右共髻束发,亦可指结婚,也指妻子。俗称元配妻子为“结发”。苏轼诗:“结发为夫妇,恩爱两不疑。”
女子从说亲到出嫁,至“结发”,从形式上就算完成了婚姻,至于婚后是否幸福那又当别论。只就婚前这些程序,就足够足不出户的纯洁少女们对未来从满了浪漫幻想。

“婚姻”在古代的美称很多:一曰“秦晋之好”,二曰“丝萝”,三曰“朱陈”,四曰“婚媾”,五曰“百年之好”。春秋时秦晋两国世结婚姻,后因称两家联婚为“秦晋之好”,这一美称延续至今。以“丝萝”喻婚姻见于《古诗十九首》:“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兔丝和女萝都是蔓生植物,纠结在一起不易分开,故以此喻婚姻。
“朱陈”原为古村名,在今江苏丰县东南。白居易《朱陈村》:“徐州古丰县,有村曰朱陈。……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苏轼《陈季常所蓄朱陈村婚娶图》:“何年顾陆丹青手,画作朱陈嫁娶图。”由此“朱陈”成为缔结婚姻的别称。《红楼梦》九十九回“仰蒙雅爱,许结朱陈”即取此意——因为交通、地域的缘故。近亲结婚旧时在所难免,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亦有详述。
“婚媾”指婚姻见于《国语晋语》“今将婚媾以从秦。”
“百年好合”即永久的和睦,亦指婚姻而言。宋代罗烨《醉翁读录张氏夜奔吕星哥》:“今宁随君远奔,以结百年之好。”
中国古代婚姻以成婚宣告完成。女子一旦出嫁便恪守封建礼教,规范自己为足不出户、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因此,在封建婚姻中,女子承受的不幸远远超过男子。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地引用过伟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的话:“某一历史时代的发展总是可以由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来确定,因为在女人和男人、女性和男性的关系中,最鲜明不过地表现出人性对兽性的胜利。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第249页)马克思说:“拿妇女当作共同淫乐的牺牲品和婢女来对待,这表现了人在对待自身方面的无限的退化”(同上第42卷第117页)。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部名著里,恩格斯一边精辟地论证了“个体婚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的进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1页),但同时强调:“它决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它同个人性爱绝对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它“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同上,第60页)“个体婚制在历史上决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同上,第61页)——拙文《何觅生前身后名——女子别称趣谈》亦有详述。
人类对婚姻的态度反映着人类对自身价值的认识所达到的程度,也折射出社会和时代的政治、经济状况。婚姻的别称同样折射出一定时代的经济状况与社会习俗。有些别称渐渐为岁月所淘汰,有些别称经历了时间的洗礼依旧具有自己的生命活力。那些至今仍然流传和使用的,无疑有人们喜爱或沿用的道理。今天,重新梳理这些称谓,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的探讨,其意义绝不仅仅在文字学和称谓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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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14: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认为,“三跪九叩”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礼节,并常藉此作为批判封建礼教的有力佐证。实际,三跪九叩并非汉民族传统礼仪内容。

“三跪九叩”的出处:清·昭连《啸亭杂录·内务府定制》:“福晋父率阖族谢恩,行三跪九叩礼。” 清·昭连《啸亭杂录·内务府定制》:“福晋父率阖族谢恩,行三跪九叩礼。”

而华夏礼仪中讲究礼数的恰如其分,“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所以,华夏礼仪最高才四拜,那是对先师、君父、天地才有的大礼;一般来说,再拜(拜两次)即是相当尊敬的礼仪,一般只有一拜而已。《礼记·杂记下》载:有一次孔子的马厩失火烧毁,同乡来慰问,孔子答拜表示感谢,“拜之士一,大夫再。”孔子对于士这一阶层的人只拜一次,对于比士高一级的大夫,就再拜——拜两次。
从某些方面,清代与其说继承了华夏文化,还不如说那是扭曲异化。文化的传承需要深厚的历史积累,外来民族若只从皮毛出发,必然忽视文明的内核与精髓。如果说复兴五千年华夏文明,必然要穿越历史的雾障,用心去捕捉久远的光芒。汉服复兴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是,这个过程,需要一颗不偏不倚、不骄不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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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14: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三讲到直隶永平府婚俗,女子出嫁之日,其家往往要派人到夫家打探消息,如果次日一早,夫家鼓乐喧天,宾客杂至,则大喜。否则“女家为之丧气”。何以如此?原来,当地风俗,新婚之夜,要查看新娘是不是处女,如果是,婚礼一切照常进行。否则,夫家动静杳然,新娘是不是为夫家所接受,女家不敢争,悉听夫家处置。一次,有王姓人家嫁女于李姓,李家以新娘相貌不好,很不满意。新婚次日,借口女子不是处女,不举乐,叫媒人把女子送回了娘家。这女子从小失去了母亲,与哥嫂同住,嫂子知道女子肯定不曾与男子有过肌肤之亲,悄悄问明女子新婚之夜的情况,原来新郎并未与之同房。嫂子说,如此,怎么证明我们家小姑不贞呢?于是把此事告到了县里,县官派人验证,这女孩果然还是处女。于是判令李家鼓乐齐奏,把女子迎回家中,保全了这桩婚事。
  
纪晓岚《槐西杂志三》讲了这么一件事:无锡地区有个焦氏女子,已聘于人,有人看上了她,想要娶她为妾,于是到聘她的夫婿家散布流言,说她不贞,在外面有相好的了。婿家于是提出毁婚,焦氏之父就告到了官府。无奈散布流言的人布了局,不仅有证人,而且有承认与女子相好的“奸夫”。焦氏见事急,请邻家老妪把她带到婿家,面见了未过门的婆婆。焦氏说,与其见官,在官媒面前出丑,不如就在您面前出丑吧。女子贞与不贞可以请您亲自来验证,于是关门脱衣,请婆婆亲验。果然,这女子还是处女,案子不审即明。
  
这个故事今人看来或许有些奇怪,实际上它却是清代极普通的风俗,不独永平府与无锡,全国汉族地区普遍存在。那时人们倡导女子贞洁,要求女子婚前一定是处女,否则就是天大的丑闻,男方家族不仅可以不接受新娘,还可以索还聘礼,要求女方家族赔偿结婚花销及所有损失。
  
为什么中国人有如此严格的处女要求,并形成这样的社会风俗呢?这一切源于中国农业社会中对女子的贞洁的要求。汉族先民很早就进入了定居农业的生产方式中了,在社会分工中,女性被排斥到辅助性劳动中,女性身份也由此转变为从属地位。汉族父系家长制社会中,家长及其他男性家庭成员,要保证家庭权力和财富能在自己的后代中继承,就必须确保其妻、妾所生的孩子是自己的纯正血统。而为保证“种”的纯洁性,就必须杜绝妻、妾们的婚外性关系,要求女性在性生活上的“专一”守贞。于是,对女性提出了“从一而终”的贞节要求,并制订了一系列的隔离男女、封闭女性的隔离制度。这里实际上包涵了这样的内容:女子婚前须与直系亲属以外的男性隔绝,婚后只能与丈夫一人有性关系,如果丈夫不幸亡故,则女子须守贞终生。这是汉族定居农业社会要求女子单方面实行性禁锢的一种道德观,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保证男子对女子占有权的唯一性,无论婚前婚后还是死后。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这种观念总体上呈现日益强化的趋势。
  
在此种社会观念之下,中国从汉代起就有了处女检查的事,人们很早就发明了对处女的检验方法。如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养生方》中就有了关于“守宫砂”的记载:“取守宫置新瓮中,而置丹瓮中,令守宫食之。须死,即治,轧画女子臂若身。如与男子戏,即不明。”此种方法,就是用丹砂喂养蜥蜴,然后把它捣烂,这就成为一种红色颜料,把它点在女子手臂上,终年不褪。如果她与男性有了“亲密接触”,这红色就会褪掉,所以蜥蜴又名守宫。如此,只要看女子手臂上有无“守宫砂”,就可以断定她是否是处女了。晋代张华所作的《博物志》中的记载,与上述《养生方》几乎完全一样。当然,如以现代科学的眼光来看,这种做法的可靠性是很值得怀疑的。
  
宋代理学倡明,对女子贞洁的要求达到新的高度,人们对处女的崇尚也逐渐达到了高峰。那时,道教理论也有很大发展与传播,道教中的“房事”理论认为,男女性事,重要的在于采阴补阳,尤其重视男子在与处女的交合中,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这对人们的处女嗜好也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陈东原先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说:“到了宋代,我发现对于妇女的贞节,另有一个要求,便所谓‘男性之处女的嗜好’了。古代的贞节观念,很是宽泛,到了宋代,贞节观念遂看中在一点——性欲问题——生殖器问题的上面。从此以后,女性的摧残,遂到了不可知的高深程度!”明清时代,处女要求已成时俗,不仅民间有多种检查处女的方法,官方也有专门负责此事的人员。这种检查的目的主要察视是否是处女。如在永平所发生的这个案子,县官就派人验证王家所嫁之女是否是处女,这个验证结果就成为了案件判决的最重要依据。官方负责这项工作的,有官媒、稳婆之类的人员,上面讲到无锡县的故事,就曾提到案子到官,要经过官媒来检验是否处女,在民间则大多委托男方的女性亲属或媒婆去办理。据说明清时民间最常用的方法是,令被检查的女子坐于装有草木灰的便桶,设法让她发笑,然后看桶中的灰是否有被气吹动的迹象,如有,则女子已经不是处女了。
  
清代,处女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不独小康人家娶妻,富室纳妾、买婢也一般要求对方是处女,对处女的检查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当然人们认为,最靠得住的办法还是新婚时看女子是否有落红。实际上,不止是俞樾所说的永平地区,全国各地此类习俗极为普遍。新婚之夜检查新娘是否处女就成了婚礼中不可少的仪式,贺客们都极关心男方在翌日清晨出示新娘“落红’的标志。若新娘果为处女,男方还要向女方送去上书“闺门有训,淑女可钦”的喜帖,而女家也以此夸耀邻里;若新娘已非完壁,则常会发生被男方所休的悲剧,而女家亦颜面尽失。为了保全颜面,有女之人家就要从小防范,尽力使女子不离闺阁一步。
  
在广东一些地方,新婚之夜,新娘为新郎脱靴,新郎就交给新娘一幅白帕,用来保留新娘的“落红”。如果新娘当夜有落红,则合族大喜。三天回门时,就要送烧猪到娘家,富贵人家甚至送烧猪达数十头之多。所以女家在嫁女之日,多惴惴不安,惟恐烧猪不至。如烧猪不来,家人对坐愁叹,引为大辱。烧猪一到,则举家相庆,大张旗鼓迎接烧猪,认为是家里教养有方,不辱门户。把烧猪分送戚友,加上红色馒头若干,就是人们所称的“麻蛋”。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新娘接到婆家后,先不举办任何庆典,直接送入洞房,即与新郎同寢。一家人和亲友都在新房外等候。不见到新娘的“喜帕”,人们概不道贺,如新娘不贞,不仅不是喜事而且还是大辱。少顷,新郎从房中出来,手上捧着一个红盘子,上盖红布,里面装的就是保留有新娘落红的“喜帕”了。这时,新娘家里已备了一顶大轿在门外等候,新郎捧着喜帕直接登轿,去新娘家中报喜。如果新娘不贞,则二话不说,直接迫令其上轿回家,接下来就是双方打官司、索还聘礼之类的纠纷了。在这里,新婚夫妇的交拜成礼,都要等有了“喜帕”之后,可见处女问题是个至关重要的大事。
  
嫁娶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所谓“闹洞房”了。闹房之俗至今各地多有保留,许多地方仍保留有闹房时整治新娘、新郎乃至于公婆的情况。清代,比较文雅的闹房如醴陵,“是夜,众宾集房中,歌诗赞烛,曰闹房”。很多地方,则多方戏谑,无所不至。江苏淮安闹房,把来宾分为儿童和成年两组,结婚之家请能言之人专门接待,儿童闹房者主要是唱“闹房歌”,歌词中涉及男女之事,“多不堪入耳之语”。成年组主要是针对新娘,“淫词戏语信口而出”,“任意调笑”,一般男家都会听之任之,无可奈何,有的地方甚至有越闹得欢越受男家欢迎的情况。福建石澳地方,男方请六名美少年前往迎亲,称之为“替新郎”,女方则请数名女伴,叫做“新阿姨”。新婚之夜,替新郎与新阿姨们聚齐欢饮,“谐谑嘲笑,罔有顾忌”。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各地的闹房习俗中,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人们的话题与行为,都与性有关,闹房的动作、歌词都有很多性的意味。最典型的如湖南衡州闹房,除了命令新郎新娘作一些类似男女交欢的动作之外,还有一个内容就是“打传堂卦”。主要请出村中最滑稽的人扮演堂官,这堂官把脸用墨汁涂黑,扮成丑角,礼服有荷叶,朝珠用算盘珠代替,大帽子顶上用红萝卜和大蒜做成顶戴花翎,旁边还站立着一班差役。一声令下,把新郎新娘和公公婆婆四人带上堂来跪下,堂官下令公婆二人当众教新人以房术,就是要讲明男女结婚要怎样性交。公婆二人讲完,还要叫两位新人复述一遍,如不听从,甚至可以用鞭子动刑。当地有时还在结婚之期请一两位容貌出众的“伴娘”、“喜娘”之类,吸引人们的注意,任来客随意调笑,甚至发生苟合,无所不至。
  
此类闹房习俗,有一个基本特点,就是性的戏谑,今天的人们看来,当然是极不文明、不雅观的。但其间有个内容却是应该说明的,那就是,这个闹房实际上也含有性教育的内容。中国古代,男性由于接触社会,性教育往往于自然而然之中完成,而对于女性就不那么容易了。在“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原则下,很多女孩子到了要结婚的年龄,对性的问题仍然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这种情况下,临近结婚的日子,在新娘这边,其母亲就要对她进行性问题的说明了;在新郎这边,由其父来承担这项任务。但在那个年代,即使是父母,有些话也不好启齿的。于是就有了两种方式,一种是用“压箱底”的图画或雕刻、实物来对性事作说明,近年在江浙等地发现了不少此类实物,还有的人家藏有所谓“春宫画”,也是起这个作用的。清人李渔写的情色小说《肉蒲团》中,铁扉道人的女儿“玉香”,“生得如花似玉,无人可比”,“又且读了一肚子书,凡诗词歌赋皆做得出”。但这女孩从未出过家门,对外面的事物一概只有书本知识,“他家的闺门严谨,又不走去烧香,又不出来看会,长了一十六岁不曾出头露面”。这样的女孩儿如何进行性教育呢?书中的主人公未央生娶了她后,就找些春宫画之类的东西来给她看,实际上也是一种性启发。另一种方式就是通过“闹房”来解决了,旧时男女结婚之前往往连面也没见过,通过这种无所顾忌的“闹房”,使两个新人在入洞房之前,先多少有些熟悉。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一闹,来加强进行性的说明与教育了。如上面衡州的闹房,命令公婆二人当众教新人房术,并叫新人复述其所讲内容。虽属戏谑之甚,却也于喧闹中加入了性教育的内容。
  
清代是距今天最近的一个封建王朝,那时社会生活中的许多事物,在今天仍有遗存,了解和研究这类社会生活事项,对于我们认识今天的社会,不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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