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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庐

[绝句] 北社逢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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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5: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溪桥主 发表于 2012-11-4 08:21
很有南北朝时代的诗味.


讓黃溪兄見笑,故人重逢,情不自禁,打油之詩,或不尊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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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00: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重逢是开心。樱林见花主是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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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22: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似信手拈来,实是蕴涵了深深的情义,羡慕并感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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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5 22: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痕淡月 发表于 2012-11-5 22:30
看似信手拈来,实是蕴涵了深深的情义,羡慕并感动着:)

問好西樓。
慚愧。。。雖是苦思,仍未得佳句也。詩雖不佳,情義確是真。轉得並不好,再琢磨。
帖中花主那首信手拈來,才見功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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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0: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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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8 06: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咏随心而岀,没多少机心,理论混杂其间,颇得诗歌源头四言五言诗天然古拙之旨。天籁久不闻矣。堪为精品!
樱林见花主亦自然洒脱之妙笔!江南似不如岭南确切?另,花主仿佛红楼旧诗友?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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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8 09: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野夫 发表于 2012-11-8 06:02
此咏随心而岀,没多少机心,理论混杂其间,颇得诗歌源头四言五言诗天然古拙之旨。天籁久不闻矣。堪为精品! ...

野夫先生過譽。
此五言未經細琢,試用些平常語,但尚不得先生所說的“天然古拙之旨”,先生高抬,汗顏:)
用江南是為律所絆,還是不天然呢,呵呵。
是,花主也是紅樓老友。看來野夫先生也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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