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社诗社

 找回密码
 注册北社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北社 诗社 诗词
《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查看: 566|回复: 8

[绝句] 咏安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8-30 06: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7:07 编辑

<P>咏安徽<br></P>
<P>楚尾吴头,<br>北塞南疆,<br>只手可牵。<br>看江淮大地,<br>江山如画,<br>英才富集<br>物产丰绵。<br>霸业宏图,<br>文章曲赋,<br>写尽风流几万年!<br>仰天柱,[天柱山也是安徽名山]<br>想包公独秀,[包公,陈独秀都是安徽人,另有山名为独秀山 这里也有一枝独秀之意]<br>千古名篇。</P>
<P>心中往事蹁跹。<br>叹历史,频频战火燃。[安徽历代是兵家必争之地]<br>忽雄鸡一唱,<br>朝阳普照,<br>徽州换貌,<br>安庆新颜。[安徽省取安庆徽州首字定名]<br>耕地联包,[小岗村率先搞土地包产到户]<br>排洪救难,[九八长江闹洪,为防洪大局计,在安徽段炸堤泄洪,江淮儿女舍小家救大家]<br>破浪乘风永向前。 <br>词难颂,<br>倩文房四宝,[安徽有文房四宝]<br>画尽黄山。</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30 07: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7:07 编辑

拜读,问好.好熟悉的景致啊![e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30 08: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7:08 编辑

<P>全词大气磅礴,酣畅淋漓,有实际内容,反映了作者对于自己家乡的深厚感情,是一首好词。但结可酌。第一,这些人物,固然是安徽历史上的风云人物,但是从他们的生平和社会对于他们的认识来看,今天用来作为安徽的精神寄托,似乎不是太妥。作品中提到了小岗村的“土地承包”,这是个好主意,因为这件事情充分反映了安徽人民改革创新的大无畏精神;我甚至因此而联想起陈胜吴广的大泽乡起义,也是发生在安徽境内的事情;第二,曹操小字(乳名)阿瞒,应该说,除了他的父母以外,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他是欠尊重的。既用“阿瞒”,又请他“地下安眠”,这反映了作品感情色彩上的矛盾态度。此外,“尽赖我连”句,有点口语化。呵,不好意思,说得太多了,说的也不见得对,供您参考。希望不要因此而影响您的快乐情绪。问好。祝天天快乐!</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30 8:20:16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30 09: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7:08 编辑

<P>哈哈</P>
<P>安徽人杰地灵!!!</P>
<P>包青天也是安徽的啊</P>
<P>上酒</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30 16: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7:08 编辑

<P>陈独秀也是</P>[em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9-15 17: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7:08 编辑

谢谢朋友们光临安徽![em27][em27][em27][em27][em27][em2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6 02: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7:08 编辑

<P>哈哈</P>
<P>孙兄安徽人?????</P>
<P>[em01][em01]</P>
<P>老乡!</P>[em10][e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9-16 21: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7:08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寒学</I>在2006-9-16 2:27:18的发言:</B><BR>
<P>哈哈</P>
<P>孙兄安徽人?????</P>
<P>[em01][em01]</P>
<P>老乡!</P>[em10][em10]</DIV>
<P>握手!</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7 10: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7:08 编辑

<P>进来问好!西西,都是熟悉而亲切景致.</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北社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社诗社 ( 粤ICP备13049926号 )

GMT+8, 2024-11-27 02:26 , Processed in 0.026753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