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4-12-16 15:27:04

五律·感金、盛二老襄助北社创刊有作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12 编辑


<P>五律·感金、盛二老襄助北社创刊有作<p></p></P>
<P>创刊多不易,众志破阴霾。盛世欢歌动,金风送爽来。<p></p></P>
<P>慈怀存高义,雅举励吾侪。努力休松懈,精心北社栽。2004/12/16<p></p></P>

石心木人 发表于 2004-12-16 15:28:31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12 编辑

<P>努力休松懈,精心北社栽</P><P>吾辈当勉之:)</P>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4-12-16 15:31:06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12 编辑

我是把北社和联盟当作公余第一件事来对待的。

石心木人 发表于 2004-12-16 15:36:15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12 编辑

<P>呵呵,如此可作论坛其他朋友榜样矣(当然是在某方面说):)</P>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4-12-16 15:40:45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12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石心木人</I>在2004-12-16 15:36:15的发言:</B>
<P>呵呵,如此可作论坛其他朋友榜样矣(当然是在某方面说):)</P></DIV>
<P>因鲜有其它爱好故。对大部分朋友,不可苛求。</P>

第二春吟 发表于 2004-12-16 15:47:19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12 编辑

这个感谢信实在,决心也表得好。榜样!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4-12-16 15:51:52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12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第二春吟</I>在2004-12-16 15:47:19的发言:</B>
这个感谢信实在,决心也表得好。榜样!</DIV>
<P>既要表达出对二老的尊重,又要向二老直言我们的努力方向。是本意也。</P>

梅庐 发表于 2004-12-16 17:00:46

很应当如此

白衣卿相 发表于 2004-12-16 17:22:15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12 编辑

好,支持楼主,附表白衣的谢意!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4-12-17 08:19:13

月儿见我亲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6:12 编辑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白衣卿相</I>在2004-12-16 17:22:15的发言:</B>
好,支持楼主,附表白衣的谢意!</DIV>
<P>想偷懒,该打板子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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