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风
发表于 2005-9-5 11:58:33
来晚了,只好在后面拍巴掌了,不知人家能不能听到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5-9-6 08:04:52
同意并欢迎。
梅庐
发表于 2005-9-6 21:48:24
<P>理事会的评判意见:</P>
<P> 邀请<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梅如筠</FONT></STRONG>为中国北社准社员。享有社员的部分权限,可以访问【中国北社社员风采】版面。考察期,将对<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梅如筠</FONT></STRONG>君诗词的基本理论知识、诗品、人品以及对北社的积极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期为一个月。北社理事会有权提前结束考察期,满一个月不能达到要求者,考察将顺延。</P>
<P>梅庐</P>
<P>2005、9、6</P>
千山风
发表于 2005-9-7 13:53:16
<STRONG>[注意]快去为中国北社投票啊!杀进10强!</STRONG><BR>
楚云
发表于 2005-9-9 08:11:23
欢迎欢迎!
霍山梦鹤
发表于 2005-9-9 16:09:01
赞同
千山风
发表于 2005-9-9 21:56:43
再次欢迎入社
诗院
发表于 2005-9-10 09:11:32
恭贺梅兄!
喜筠
发表于 2005-10-25 15:59:54
欢迎
冰河
发表于 2005-10-26 22:50:39
<P>欢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