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8-3-24 22:10:47

奇妙大自然之三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1:05 编辑

自然奇妙更新鲜,
现象岂能看得全。
结伴生存狼有义,
同林逃难鸟无缘。
蝶蜂争宠花沉默,
狮虎相安子嗣传。
弱肉遭逢强食后,
原来形态化云烟。

梅庐 发表于 2008-3-24 22:45:34

就如,当狼爱上羊……
悟得自然,精神无忧矣:handshake

窑州散人 发表于 2008-3-25 04:18:18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1:05 编辑

形描现象,实悟法理。

无意中闯进 发表于 2008-3-25 08:30:26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1:05 编辑

看似平淡不新鲜,
自然奇妙难说全:lol

霍山梦鹤 发表于 2008-3-25 20:29:05

呵呵,自然主义者哦

云水禅心 发表于 2008-3-25 21:18:58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1:06 编辑

弱肉遭逢强食后,
原来形态化云烟。
悟得透!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8-3-27 15:39:10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1:06 编辑

原帖由 无意中闯进 于 2008-3-25 08:30 发表
看似平淡不新鲜,
自然奇妙难说全:lol
是啊,只能是择其一二且围绕一个心得说说而矣。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8-3-27 16:09:17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1:06 编辑

原帖由 梅庐 于 2008-3-24 22:45 发表
就如,当狼爱上羊……
悟得自然,精神无忧矣:handshake
自然界的有些法则是人力无法抗拒的。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8-3-28 21:40:20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1:06 编辑

原帖由 窑州散人 于 2008-3-25 04:18 发表
形描现象,实悟法理。
既知天命,当悟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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