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破我斧 发表于 2005-1-21 13:16:10

临屏寄人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17 编辑

<P>尚忆当年两眼青,桃花十里笑相迎。
何时更共一杯酒,执手联床话旧情。
诗中本事就不说了吧!</P>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5-1-21 13:20:59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17 编辑

一字出律且未救。

既破我斧 发表于 2005-1-21 13:22:42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17 编辑

小拗不救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05-1-21 13:25:08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17 编辑

不然,一杯和三杯有何区别?千杯意岂不更妙。

雨夜钢琴 发表于 2005-1-21 15:14:36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17 编辑

仄脚句,句式“平平仄仄平平仄”和“仄仄平平平仄仄”可以不救。

梅庐 发表于 2005-1-21 16:02:05

<P>不谈格律。意思想入非非啊</P><P>尽释前嫌,好啊</P>

清风斋主人 发表于 2005-1-21 18:52:32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17 编辑

结句浓艳,想入非非....

西江月 发表于 2005-1-21 19:22:05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17 编辑

<P>呵呵,两眼青,何意?</P><P>斋主之言对,小拗可不救,亦乃无奈之事,此处亦觉用三杯更好些,而且用一杯酒,套用“劝君更进一杯酒”痕迹明显,感觉也并不出意。</P>

既破我斧 发表于 2005-1-21 20:21:43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17 编辑

多谢楼上几兄指出缺点!!这首的确是有些写得仓促了

梅庐 发表于 2005-1-21 20:33:16

不是“青眼”的倒装,似乎二人曾有误解,现在冰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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