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钢琴 发表于 2005-1-10 22:57:34

城谢楼上诸君,个人以为,共进方为进,北社兴我等皆兴,不是吗.问好:(

梅庐 发表于 2005-1-11 08:03:24

最近梅庐多有注意,钢琴君多批评下,再 :)

东西南北人 发表于 2005-1-11 20:33:03

以前好象见过人说,1357句末字最好平上去入各一字,也是为了避免雷同吧

梅庐 发表于 2005-1-11 21:01:1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东西南北人</I>在2005-1-11 20:33:03的发言:</B>
以前好象见过人说,1357句末字最好平上去入各一字,也是为了避免雷同吧</DIV>
<P>我记得,拙堂的一论点:平仄只存在于音乐性、节奏性,格律平仄只是外在,神者,意也。很赞同 </P>

梅庐 发表于 2005-1-13 13:23:39

<P>转移到理论版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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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原创]写律时最容易疏忽的一处(同好们可以进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