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钢琴
发表于 2005-1-10 22:57:34
城谢楼上诸君,个人以为,共进方为进,北社兴我等皆兴,不是吗.问好:(
梅庐
发表于 2005-1-11 08:03:24
最近梅庐多有注意,钢琴君多批评下,再 :)
东西南北人
发表于 2005-1-11 20:33:03
以前好象见过人说,1357句末字最好平上去入各一字,也是为了避免雷同吧
梅庐
发表于 2005-1-11 21:01:1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东西南北人</I>在2005-1-11 20:33:03的发言:</B>
以前好象见过人说,1357句末字最好平上去入各一字,也是为了避免雷同吧</DIV>
<P>我记得,拙堂的一论点:平仄只存在于音乐性、节奏性,格律平仄只是外在,神者,意也。很赞同 </P>
梅庐
发表于 2005-1-13 13:23:39
<P>转移到理论版面</P>